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5年第80期
发布时间:2025-09-25    字体大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5年第80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含公示当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案号

案件当事人

案外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闽02执580号

被执行人吕一鸣、苏志彬、尚宁、林庆红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合同诈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

沈凌君

26070.66

税费

李美萱0592-5306034

2

(2024)闽02执580号

被执行人吕一鸣、苏志彬、尚宁、林庆红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合同诈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

林柳菁

311079.48

税费

李美萱0592-5306034

3

(2024)闽02执580号

被执行人吕一鸣、苏志彬、尚宁、林庆红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合同诈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10046236.52

抵押权优先受偿

李美萱0592-5306034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