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破产法庭2021年上半年审理情况
一、总体运行情况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破产和衍生诉讼案件516件,其中新收各类破产案件323件、旧存104件,新收衍生诉讼案件73件,旧存16件;审结312件,其中破产案件274件,衍生诉讼案件38件;未结155件,其中各类破产案件104件,衍生诉讼案件51件。破产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4.32%、结案增长60.23%,收案数和审结数分别占全省的27.56%、32.97%。
以新收案件量为口径,按案件类型划分,各类破产案件为公司强制清算申请30件,公司强制清算26件,破产申请案件134件,破产案件133件。衍生诉讼案件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18件、清算责任纠纷9件、破产债权确认纠纷7件、追收抽逃出资纠纷8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1件、与破产有关的纠纷6件、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2件、合同纠纷7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对外追收债权纠纷5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公司解散纠纷4件、物权确认纠纷1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1件、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1件、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1件。
新收衍生诉讼案件按审级划分,为一审案件60件,二审案件13件。
今年起,为进一步加强了疫情防控工作及节约破产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我庭全案破产类案件的听证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上半年共计进行了250场。
二、受理案件的主要特征
1.案件收结数占全省比重下降有所下降。本期我市破产类案件收结分别为358件、303件,占全省30.55%、35.99%,而去年同期的收结数分别占全省的70.86%、67.96%,本期的占比下降约一半。该现象反映了今年以来全省各市破产审判工作均有了长足发展,且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因对外公开、具有极高复制性,也为其他地市的破产审判工作开展带来极大便利。
2.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件比例较高。在全部破产衍生案件当中,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件比例最高,且均为一审案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30%。该情况反映了在2013年公司法认缴制背景下,股东认缴出资情形普遍,但相伴而生的是股东在认缴期届满或认缴期加速到期情形下,未能主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依法认缴出资”的责任未能与其享受“期限利益”的权利相匹配,有待通过其他行政、司法配套机制加以规制。
3.追收抽逃出资纠纷案件的被告主体均为自然人。受理的8件追收抽逃出资纠纷案件中,被告均为自然人股东,破产企业性质均为私营企业。这一现象反映了自然人主体相较于非自然人主体,在企业财产控制上的能动性更强,对抽逃企业财产存在侥幸心理,对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畏戒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与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发文打击逃废债务相关机制文件,从企业登记依法依规经营提示、支持管理人起诉、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犯罪、典型案例发布及宣传等层面,规制股东抽逃出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