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破产法庭2021年一季度审理情况
一、总体运行情况
一季度,共受理各类破产和衍生诉讼案件309件,其中新收各类破产案件154件、旧存104件,新收衍生诉讼案件35件,旧存16件;审结94件,其中破产案件87件,衍生诉讼案件7件;未结215件,其中各类破产案件171件,衍生诉讼案件44件。破产案件收案同比增长431.03%、结案增长987.5%,收案数和审结数分别占全省的28.68%、28.25%。
以新收案件量为口径,按案件类型划分,各类破产案件为公司强制清算申请17件,公司强制清算13件,破产申请案件44件,破产案件80件。衍生诉讼案件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7件、清算责任纠纷6件、破产债权确认纠纷2件、追收抽逃出资纠纷5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1件、与破产有关的纠纷3件、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2件、合同纠纷4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对外追收债权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公司解散纠纷1件、物权确认纠纷1件。
新收衍生诉讼案件按审级划分,为一审案件25件,二审案件10件。
今年起,为进一步加强了疫情防控工作及节约破产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我庭全案破产类案件的听证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一季度共计进行了83场。
二、受理案件的主要特征
1.各类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收结案大幅增长。新收154件,同比增长431.03%,审结87件,同比增长987.5%。主要原因在于我市实行破产及相关案件集中管辖、“执转破”移送审查工作锐意推进及律师市场对破产业务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2.案件收结数量在全省的比重下降。本期我市破产类案件收结分别为188件、107件,占全省35%、34.74%,而去年同期的收结数分别占全省的55%、55.06%,本期的占比下降一成多。主要原因在于今年龙岩市的破产类案件暴增,冲击了我市在全省的占比。龙岩市本期已新收233件,结131件,分别占全省的43.39%及42.53%,而去年全年新收数仅50件、审结数仅36件。
3.出现企业同时具备破产清算条件和强制清算条件的案件。在受理的4个强制清算申请案件中,4家被申请人公司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又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亦符合强制清算条件。参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7条规定精神应及时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公平保护。经法院释明后申请人仍坚持其原申请,我庭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职业债权人及职业债权律师现象突出。职业债权人一般为资产管理公司,从原债权人处购买资产包后,委托律师向法院对债务人提起公司清算申请。目前我庭已受理审查以厦门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公司清算申请案件8件,其中一季度5件,另3件为去年第四季度受理审查的。典型的职业债权律师如戴某某,其组建工作团队承揽了众多债权追收业务,拟通过破产程序的清算,查找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未出资到位、未收回对外债权等线索,最大程度地使自己所代理的债权获得清偿。一季度已受理审查戴某某担任申请人律师的案件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