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17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四地法院护航九龙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在厦门同安召开。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省河长办一级调研员陈文吉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志明主持会议。
会上,省河长办介绍九龙江流域整体概况、开发利用情况以及河湖长设立、运行情况,中院代表厦、漳、泉、龙四地法院总结通报2021年以来九龙江流域四地法院水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同安法院介绍该院开展水生态、水资源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
王珩专委充分肯定近年来闽西南四地法院加强生态司法协助护航九龙江流域保护工作,强调:一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九龙江流域环境治理工作,找准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二要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严格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三要认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绿色发展、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理念,做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四要加强对水资源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研究,统一涉流域类案裁判尺度,科学运用集中管辖、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加快探索形成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新模式。
与会人员还围绕加强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合作进行探讨交流,参观了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埭头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治理、生态修复项目。闽西南四地法院、河长办就进一步加强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省法院、省河长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地中院、河长办、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同安法院、同安区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生态环境专家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