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唐时代(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周丽娜与被告元唐时代(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203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