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司法 > 送达公告
谢志宪、黄金英、郭清渊、黄武斌、周炎平、陈银贵、陈黎萍、陈杰、赵红、林海清、颜仲达、林辉榕、徐建仁、苏汝红、江芸芳、陈俊钢、郭志贤、卢丹丹、周琳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1-16    字体大小:

谢志宪、黄金英、郭清渊、黄武斌、周炎平、陈银贵、陈黎萍、陈杰、赵红、林海清、颜仲达、林辉榕、徐建仁、苏汝红、江芸芳、陈俊钢、郭志贤、卢丹丹、周琳:

本院受理原告劳丽娟诉被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案,因你与本案被诉行为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203261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227上午0900分在本院(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三号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