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味鼎纪餐饮店:
本院受理的(2025)闽0203行审384号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执行你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203行审384号行政裁定书:
一、准予强制执行厦思城管罚〔2025〕005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由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关闭厦门市思明区味鼎纪餐饮店在该店面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被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味鼎纪餐饮店缴交罚款10050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