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美小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厦门祥之味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老美小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203 民初23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案件受理费2327元,由被告厦门老美小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