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易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2民终3127号上诉人林建军、林吓弟与被上诉人上海竞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福州华易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闽02民终31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6273.7 元,由林建军、林吓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