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得中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闽02民终7527号上诉人东莞市鑫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住重中骏(厦门)建机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得中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吴根红、王桂娥、吴兴海、原审第三人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云浮市通四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闽02民终752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4)闽 0211 民初 1032 号民事判决;二、准许住重中骏(厦门)建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