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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万岩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3-07    字体大小:

阮万岩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亚杰与被告傅来好、周建瑜,第三人阮万岩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203民初25024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周亚杰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周亚杰负担。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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