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邱志信: 本院对原告张丽明与被告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邱志信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203 民初268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邱志信: 本院对原告张丽明与被告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邱志信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203 民初268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邱志信:
本院对原告张丽明与被告厦门市鸿佳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邱志信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203 民初268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