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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4    字体大小:

林健:

    本院对原告厦门冠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健、上海亨赋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厦门三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鹭发海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号码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203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O二十一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