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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速录员招考简章
文字来源: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11    字体大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㈠ 速录员 6 名。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㈡ 新闻 摄像及新闻采编工作助理 1 名。职责:担任“法院视点”栏目、法院工作报道、活动摄像及新闻采编等工作。
  工资待遇:按厦门市机关编外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住宿自己解决。
  二、报名条件
  ㈠ 速录员职位:
  ⒈年龄 28 周岁以下( 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 、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 、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 、书写字迹端正,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普通 1 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 80 个字以上);
  6 、厦门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需厦门本地生源)。
  ㈡ 新闻摄像及新闻采编工作助理职位:
  ⒈年龄 28 周岁以下( 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 、性别限男性;
  3 、普通高等院校新闻传播学类大专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 、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 、厦门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需厦门本地生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㈠公布招聘信息: 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局域网上公布招聘单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等有关事项。
  ㈡报名和资格审查: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于 3 月 21 日上午 08 : 30-11 : 30 、下午 14 : 30-17 : 00 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湖滨北路 115 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3 张。
  ㈢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 、笔试: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速录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笔试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 新闻 摄像及新闻采编工作助理职位笔试内容为广播电视新闻知识。笔试方式另行规定。
  2 、 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速录员按招聘职位名额 1 : 3 的比例取相应的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不足 1 : 3 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新闻 摄像及新闻采编工作助理按职位名额 1 : 3 的比例取相应的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不足 1 : 3 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以摄像等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3 、按笔试、面试各占 50% 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和政审: 按与招聘职位名额相同数量的人选作为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
  ㈤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由录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办法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人蔡凤南,电话: 5306617 。
  本简章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二 O 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