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1日在厦门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谢开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60581件,办结145313件。中院受理17959件,办结16394件。
一、紧扣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牵头14项改革任务全部落地实施,出台制度机制性文件28份,深化21个场景应用,推出5项全国首创经验。完善涉税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组建涉税专家顾问、陪审员库,与税务等部门加强协作会商,助推税收法治化建设。畅通“两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渠道,推行“裁执分离”全流程信息共享,促进前端查处和执行,进入非诉执行“两违”案件同比下降近50%。创新商事仲裁调查令机制1,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1件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强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国务院批复同意小额诉讼案件在厦门降费,全市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提高22.70个百分点。积极参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立法,裁定全省首例个人信用重塑案件2进入重整程序,办结全省首个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案件3。
助力市场主体稳预期提信心。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8条措施、提升解决商业纠纷质效8条举措,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53120件,标的464.4亿元,依法保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常态化走访企业问计问需,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及时修复企业信用3979次。运用“活封活扣”“置换查封”等方式,盘活企业资金7.21亿元。湖里法院对40万吨炼钢产能启动司法拍卖,促成企业和解,9500万元货款执行到位。推出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21条金融司法协同创新举措,一体推进化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妥处金融纠纷19664件,标的152.81亿元。依托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加强协作联动,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帮助82家企业脱困重生,化解债务173.57亿元,盘活资产11.9亿元。深交所某退市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业务转型,10亿元债务有效化解,1.5万名中小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创新打造办理破产新模式获评全市改革创新最佳案例。
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力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30件。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涉芯片、软件、生物医药、植物新品种、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占67.85%。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获评全市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加大对恶意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惩治力度,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9772万元,让“真创新”受到“严保护”。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明晰各类主体利用平台数据的合理界限,审结网络平台数据纠纷等案件133件。“小红书”数据侵权案4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福建法院参考性案例。与厦门海关、贸促会共建跨境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拓展协同保护圈。协同改革经验被国家发改委推广。
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试验区、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涉自贸案件3380件,涉及3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服务自贸试验区11项措施,发布中英文版协议管辖示范条款5,创新国际商事专家域外法查明、涉外司法翻译合作等工作机制。通过“提级管辖+示范判决”,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审结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系列案6,获评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件。遵守国际商贸规则,驳回某公司中止支付备用信用证申请,维护金融机构国际商业信誉。调解涉科索沃地区国际商事纠纷7,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法结、心结。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巡回审理、公开开庭在厦门举行。深化“五侨”协同机制8建设,委托海外侨团联络转递材料、调解涉侨纠纷,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海丝中心在国际商事法庭挂牌设立。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经验被省委改革办推广。
服务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办结涉台案件1236件。优化涉台司法服务,围绕台湾同胞到祖国大陆投资、海峡两岸常用法律术语、涉台民商事案件诉讼等编制工作指南,为台胞提供线上立案、调解、庭审112件次。发挥台胞调解员优势,促成“跨海峡”调解案件9。涉台案件案款“跨海峡”便利支付机制10入选全市“三争”改革示范案例和全市改革创新最佳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深化两岸司法交流,首创涉台司法事项“自行审查、事前报备”机制,举办家事司法实务交流会等涉台司法交流活动8场,接收13名台湾青年实习实训。
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高水平安全
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4877件,判处罪犯5922人。依法惩处无人机非法拍摄军事禁区11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审结涉黑恶案件113件、毒品案件43件。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7件。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非法集资、医保诈骗等犯罪案件574件,追赃挽损1.23亿元。一体推进醉驾治罪与治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下降30.9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无罪6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2751人。落实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依法减刑、假释577人。
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案件2188件。与市司法局共建重大项目行政决策提级咨询审查工作机制12,靠前提供法律意见67次,妥处涉重点项目纠纷110件。思明、翔安法院高效妥处涉轨道交通、新机场建设纠纷案,保障项目施工顺利推进。围绕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主题,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前端实质化解,新收行政诉讼案件下降23.02%。连续14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常态化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13,助力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制定涉重大矛盾纠纷案件排查化解处置工作办法,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厦门。积极对接全市综治中心建设,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纠纷联调化解、主动释法说理。深化与36家部门、行业诉非联动,诉前调解案件31695件。发挥金融调解组织作用,协同推动金融纠纷前端化解,入选最高法院、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办案发现的医保基金追偿、生猪屠宰、快递服务等行业领域问题,发出司法建议90份,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治理、源头规范。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深化与镇(街)、村(社区)等联动协作,指导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激发基层自治活力。集美法院灌口法庭成立“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入选全国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思明法院滨海法庭获评“全省优秀法庭”。
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依法裁判闪婚闪离、未婚共同生活双方涉彩礼返还纠纷,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对好心劝架受伤的邻居,判决应由吵架者承担赔偿责任,旗帜鲜明为善意助人者撑腰。驳回未尽义务的扶养人继续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请求,支持老人另订遗嘱,弘扬养老扶弱善良风俗。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妨害诉讼活动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诉讼环境和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讲好法治故事,5个新媒体账号获评全国法院“十佳百优”14。
三、践行司法为民,守护高品质生活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民事案件40820件。与市人社局共建裁审衔接系统,打造劳动争议实质快速解纷机制,妥善化解案件4339件,相关经验被人社部和最高法院推广。依法准确认定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关系,多方联动妥善化解欠薪纠纷,湖里法院通过12368热线与工会联动,助力农民工异地维权,获评全国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15典型案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结涉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案件747件。4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同安法院联合多部门落地全省首个“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府院联动化解涉众型消费纠纷。配合做好保交房工作,保护购房消费者权益,审结涉房地产案件3970件。与市卫健委共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妥处医疗纠纷200件。以司法之力守护美丽厦门,审结生态案件231件。思明法院与7家单位共建“鼓浪屿司法保护协同中心”,服务世遗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深化军地协作、法治共建,审结涉军案件64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结婚姻家事案件3281件。与市妇联等部门打造“近邻和家”家事纠纷枫桥机制,织密反家暴联动防治网。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结涉少案件2281件。1件案件获评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教育指导令749份。在校园欺凌案件中适用惩罚性精神抚慰金,让欺凌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慰藉。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落实惩教结合、惩防并举,持续做好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54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授法治公开课118场,开展小法官夏令营、模拟法庭等互动式普法活动。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厦门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研讨会。
加大执行攻坚力度。执结案件39163件,发放案款86.92亿元。2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深度运用“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政法综治平台”,调动社会力量查人找物。全面推广“机动车处置一体化”机制16,车辆司法拍卖处置平均周期压缩至40天。开展涉民生、民企、打击拒执罪等专项行动,强化执拘联动,罚款、拘留390人次,追究拒执犯罪27人。推进交叉执行17,协同化解疑难复杂案件1760件。强化立审执破衔接、判后执前促履、以保促执,新收首执案件下降13.55%,执行到位率提升10.98个百分点。思明法院探索以强制管理方式处置不动产管理权18,湖里法院建立“执前督促+司法拍卖”财产处置模式19,海沧法院创新执前扣划保全款用于生效裁判履行20,有效降低财产处置成本,让真金白银更快兑现。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打造“厅线网微”21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方便当事人灵活选择线上线下方式参与诉讼。开设敬老助残等绿色通道,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优化在线立案、调解、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缴退费等服务。修订民事诉讼文书送达工作指引,完善电子送达操作规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常态化开展诉讼服务督察检查,坚决保障群众诉权。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19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09万元。落实“有信必复”,以法治化方式推进涉诉信访实质化解。
四、统筹人案管理,推进高质效司法
坚持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通过政治轮训、专题研讨、宣讲辅导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在执法办案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党员勇争先、司法提质效”专项实践活动,深化党建业务融合。8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
强化审判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案件全周期和全员绩效管理,强化法官办案主体责任与院庭长监督管理相统一,促进办好案、管好人、治好院。加强条线业务指导,落实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随案评查、跟踪反馈,运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趋优,审限内结案率22上升5.02个百分点,上诉率23下降5.11个百分点。注重科学考评,完善平时考核负面清单,激励干警争优争先争效。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389件,是全省的1.6倍。强化办案数智赋能,积极参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国际商事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获评全省“2024数字政法创新案例”。
提升能力素质。举办各类培训97期,培训5377人次。两级法院干警双向挂职交流17人次,做实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完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培育47名全市法院调研人才,43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15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68篇案例在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占全省三分之一。加强岗位练兵,在省法院和省总工会举办的“磨锋砺剑”刑事法官技能竞赛24、法官助理技能竞赛25中斩获5项个人第一名并分获团体金、银奖,1名干警入选厦门代表队参加福建机关工作综合技能竞赛总决赛26,勇夺个人赛第一。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狠抓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坚持即知即改,动真碰硬推动抓源治本。贯通审判管理、立案信访、审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探索对重点案件廉政风险联动排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报告、约谈通报,推动形成“逢问必录”浓厚氛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干警5人。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官履职情况,办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3件。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6条措施,开展定向结对联络,多方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办结抗诉案件18件。与市检察院、司法局、律协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推出14项会商成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陪审员参审案件286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委、检察院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中国式现代化新要求,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还需持续发力。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促推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成效仍需巩固拓展。三是有的案件质效不高,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思路举措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还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主要任务
2025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坚定信心、干字当头,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司法力量。
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促发展。依法惩治犯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办理破产现代化模式,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金融司法协同创新,加强涉台司法服务,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服务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二要进一步做实司法为民增福祉。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妥善办好民生案件。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生态司法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质效。以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不断优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四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锻铁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注重人才梯次培养,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担使命、奋勇争先,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