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司法 > 法院报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5日)
发布时间:2015-02-06    字体大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5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8951件,办结68636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0393件,办结8300件。(1)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美丽厦门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0137333人,同比分别上升12.14%17.18%。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走私、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及环保、征地拆迁、食品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我省首件《反间谍法》实施后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2)、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犯罪案(3)、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案(4)等新类型案件和林小东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5)联盟一号涉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案(6)社会关注的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07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099人,宣告3名被告人无罪,对1171名积极改造的罪犯裁定减刑或假释。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发展。注重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规则的完善,审结金融、买卖、担保、股权转让等商事案件21167件,诉讼标的44.56亿元。注重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269件。依法审结夏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7),妥善审理厦门进雄公司破产重整案(8),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相关案件989件,举办知识产权庭成立二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公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1个案件入选2013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9)。积极回应外贸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开展涉外商事法律培训,审结涉外、涉港澳案件616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依法保障民权民生,增进社会和谐。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建设施工、房屋买卖等各类民事案件24331件。推广海沧法院家事法庭(10)审判模式,加强对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奇迹宝宝”交通事故案件(11),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妥善审理包括特大系列假种子案(12)在内的涉农案件1332件。深化法律维军网和军地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审结涉军案件23件。加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案件78件。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审结行政案件372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58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13)56.69%的一审行政案件得到协调解决。中院与市政府首次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全市行政首长出庭率同比上升92%。通过情况反映、司法建议和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形式,积极为行政决策及涉轨道交通一号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意见,受到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依法拓展审判职能,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平安综治各项措施,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监外执行、回访帮教等工作,坚持寓教于审,对241名未成年犯实行轻罪记录封存,翔安法院通过九化三延伸 (14)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集美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审矫衔接工作站(15)。加强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出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程序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等司法建议,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机制的完善。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举办消费者维权、醉驾、和谐用工等专题法院开放日72场次,邀请1300余名各界群众旁听庭审,与媒体、工会合办《法院视点》、《映像法院》(16)、“法庭大课堂” (17)等法治宣传栏目和活动,同安法院在大同法庭建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18),通过以案释法服务“畅通工程”。司法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全省法院第一和全国法院领先态势,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19)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不断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创新隐蔽作证制度(20)强化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落实庭前会议、公开审判等诉讼制度,保证庭审功能的发挥,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完善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危险驾驶量刑指导意见。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和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能交付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21),作出收监决定66人、启动追逃程序58人。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细则,在各区法院启动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22),推进刑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湖里法院为试点启动审判综合改革,探索构建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精英化法官” (23)的工作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大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力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11113件。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严格规范“三类案件” (24)审理,所有减假案件均通过厦门法院网进行裁前公示。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大对信访、发改、抗诉及引发申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力度。完善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和行政案件简易审机制,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82.99% 。强化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去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66%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9.9%,二审后达到98.57%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机制改革。中院设立信息中心,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八个看得见 (25)目标,通过网络开展庭审直播,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存档,全年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8544份。思明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改革试点法院,发出全国法院首份附当事人诉讼意见的裁判文书(26)。通过法院网站和微博微信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湖里法院征集微博粉丝作为听庭达人,开展我要听庭活动, 厦门法院网”在社科院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测评(27)中得分继续名列前茅,并荣获“2014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类精品栏目奖” (28)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9),一年来549名陪审员参审案件654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2. 35%

持续推进涉台司法机制改革。完善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和司法服务机制,深化与市台办及台商协会的沟通协作,增选10名台胞陪审员,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增进台胞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了解和信任。全年共办结各类涉台案件1498件,办理司法互助案件116件。海沧法院涉台法庭被台胞亲切地喻称为解决台胞法律纠纷的“专科医院”。对台司法交流取得新突破,全国首次经两岸官方批准的院际交流活动——“厦金法院司法实务研讨会” (30)在中院召开,会议取得的成果和达成的共识为随后在金门和我院举行的两岸高层司法互助交流活动奠定了基础。

有序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选调精干力量参与市司改办工作,围绕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专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做好摸底测算工作,认真制定我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基层试点法院。举办司法改革专题研讨会,邀请最高法院及台湾地区法官、学者举办司法改革前沿讲座,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改革,凝聚改革共识,为即将启动的试点工作打下基础。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立案工作机制,努力缩短上诉案件移送周期,统一财产保全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基本解决了年底暂缓立案的老问题(31)推广思明法院法庭义工 (32)做法,完善夜间法庭、周末法庭(33)制度,推行社区法官工作室、网上诉讼服务等便民举措。同安法院开展“大巡回审判” (34)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邀请律师进驻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协调司法评估机构为1280余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提供980万元涉讼资产评估法律援助,依法为830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26.84万元,为214件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31.24万元。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聘请退休政法干警、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探索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立案预登记,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与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深化与妇联、工会、交警、保险等部门的诉调对接,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35)、机动车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全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同比下降28.39%集美法院杏林法庭与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等单位共建“无讼”医疗区,通过五调 (36)模式妥善化解医患纠纷。两级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案件 8211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18.05%,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1.97%一名陕西当事人专门写信给市委王蒙徽书记表扬中院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37)。中院在最高法院对全国诉调对接试点法院的考核中获评97分的高分,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在成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进行网络查控的基础上,去年又完成与公安、土房等部门的网络对接,进一步拓展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范围。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及惩治失信行为三个专项执行活动,将16861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厦门日报、BRT场站和主要公交线路LED公开曝光其中的723人对他们进行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格及高消费、出入境等限制。加大制裁力度,对60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4。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中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开通12368短信互动平台(38)试行财产查控与处置分配相分离的工作模式,启动淘宝网拍(39),拍卖标的上网率、成交率、溢价率均居全省法院第一。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3663件,执行到位10.91亿元。

积极推动涉诉信访依法解决建立两级法院领导与市区党政领导同步接访制度,完善院领导、中层干部、法官“三位一体”接访工作机制(40),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718件次推行诉访分离,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加强再审审查和信访案件听证工作。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严格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对全市法院庭审作风、警务用车、“三公”经费等专项督查,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院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完善干部选任和业绩考评机制,加大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力度。开展全市基层法官业务轮训,举办裁判文书写作、司法警察业务等培训班22期。加强学术研讨和审判实务调研,116件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案例工作先进单位(41)。第26届学术研讨会获奖论文数及调研、信息工作继续保持全省法院第一,1名法官入选高等院校与人民法院双千计划 (42),思明法院以全国基层法院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海沧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的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设法院举报网站,注重举报投诉调查和问题分析通报,强化廉政谈话提醒,促进干警加强自我约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问责追责和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办案监督卡等制度,开展执行款管理、出差办案“三同” (43)、“六难三案” (44)等专项监督活动,对112个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廉政回访,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完成对六个区法院的驻点司法巡查,坚持对各区法院开展工作责任制年度考评和半年拉练式巡回督查、年终班子述职述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各区法院解决审判管理办公室设置问题。注重总结推广基层首创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具有厦门特色、获得群众好评的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14个项目入选全省法院司法品牌(45),是全省司法品牌最多的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连续三年开展“问计献策,共谋发展”党组为干警办实事活动,去年又推出“头家请你来话仙” (46)活动,努力建设和谐机关、温馨家园

去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共有 35个集体、5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湖里法院禾山法庭、“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思明法院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安法院等先进典型,中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47)并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去年两次来厦调研,对厦门两级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司法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办案质量管理和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出去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48条,并逐条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完善院领导领衔办理、“提”“办”互动、跟踪反馈等机制,全市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7件、委员提案11件,其中中院办复建议3件、提案7件。通过定向结对、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去年还主动邀请248 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法院工作。从今年起,各区法院院长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建议办理机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48)1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3件,维持或调解、撤诉7件。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召开新闻通报会12场,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在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仍需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够理想,审判程序不严格、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队伍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案件量持续攀升、办案难度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矛盾加剧(49)的情况下,对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解决得不够好,司法便民工作、办案质效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和提高。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依靠各方面力量,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厦门建设美丽中国和法治中国典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美丽厦门、法治厦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的实施意见,密切跟进我市推进自贸园区及海丝重要枢纽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和创新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推动产业、城市、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两岸融合、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和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二、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保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以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应对,确保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诉访分离机制,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深入开展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审委会制度等改革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及速裁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质效

三、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注重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审判信息和生效裁判文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在海沧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审判机制。以《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契机,认真制定法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努力把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审限管理。探索专业化审判,完善全市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抓好思明法院劳动法庭试点。积极构建“限高公示、失信曝光、违限追责” (50)三位一体的信用惩戒体系,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

四、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八条要求”,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持续深入整治“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 “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惩戒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研究制定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机遇前所未有,形势催人奋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美丽厦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