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 年1 月6 日 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 年主要工作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1 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年共受理 各类案件 57649 件,审执结 55457 件,结案率 96.2% ,同比分别上升 2.62% 、 5.06% 和 2.24 个百分点。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7643 件,审执结 7349 件,结案率 96.15% ,同比分别上升 4.58% 、 8.34% 和 3.33 个百分点,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责任制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的五年,是我市两级法院各项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明显增长,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共受理各类案件 253769 件,审执结 250447 件,分别比前五年增加了 48.17% 和 48.36 % ;五年来,全市法院着力先行先试,司法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相继 承担了量刑规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公开等 5 个国家级司法改革项目的试点工作,成功审结了全省首例破产重整案——海沧星星公司破产重整案及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夏新电子破产重整案 等新类型案件 ;五年来,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共有 170 个集体和 271 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连续五年被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并获得全国法院调研、学术讨论、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涌现出 “ 全国优秀法院 ” 同安法院、“全国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思明法院、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大同法庭、“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中级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以及 “ 全国先进工作者 ”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 30 周年杰出建设者”张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林唏吟、“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朝阳、叶炳坤等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审判人才;五年来,全市法院的执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五个区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和三个人民法庭相继落成, 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
过去的五年,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精神,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大局为中心,有效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职能
积极为特区建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 。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各阶段工作中心,及时 制定下发实施意见, 指导全市法院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保障职能。高度重视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认真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的司法应对, 探索与拆迁部门及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 法律指导。 妥善处理厦大翔安校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等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实施 “ 五大战役 ” 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海域退养、建设施工等纠纷案件 4445 件 ,执结涉及 城市拆迁、土地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797 件,依法严惩破坏、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 45 件 130 人。 统一全市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标准,促进岛内外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一体化,依法维护搬迁到岛外企业的合法用工权利,在依法保障开发建设顺利进行的同时,通过案件的审理,支持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及时 调研制定了 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审慎处理 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及 个人放贷、担保公司融资放贷等引发的纠纷案件 ,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和应急处理机制, 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依法 处理中山来雅、华溢、融典、升汇等企业及其他群体性纠纷案件 14476 件,涉案金额 8.27 亿元。 2009年,全国法院应对金融危机商事审判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市中级法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全省成立首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 三审合一 ” 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专家辅助人制度和保密令制度, 与 知识产权局、海关等六个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1642 件,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积极为改革开放和对台先行先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审结涉及服务业、保险、物流、环保、医药卫生、农村土地承包等领域的纠纷案件 8588 件,依法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积极服务对外经济交往,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民商事案件 2782 件。努力在司法领域推动对台先行先试,审结大陆第一件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笔录案,成功审理了首例认可台湾仲裁机构裁决案并配合执行,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发函表示感谢。与市台办建立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聘请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积极协助办好三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大力推进两岸法官的交流互访。加强涉台司法互助工作,我市和台湾地区法院互相协助送达司法文书 105 份、开展民事案件调查取证和刑事司法调查 10 次。 2011 年 3 月,台湾地区法院首次认可了我市法院的民事判决。
积极为社会安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集资、走私、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 7684 件,判处罪犯 12446 人。从重从快审结了陈清河等 64 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陈清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厦门上杭商会原会长温玲益被害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254 件 276 人,成功 审结了 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受贿案及原浙江省人大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案等大要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 4182 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委托工会、共青团、司法所等部门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判处未成年犯 1748 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 441 人。完善减刑假释听证制度, 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7278 件。协助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和假释人员的帮教管理,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与治安防范整治工作,选派 42 名法官到中小学担任综治副校长,利用暑期举办 “ 小法官 ” 夏令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与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台联合制作《法庭视点》、《丁成说法》等普法节目, 加强法制宣传。
二、以和谐为主线,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和社会和谐的案件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五年来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案件 20370 件。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 9033 件。审结住房、消费、物业服务、教育医疗等纠纷案件 19795 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 15274 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等 1.63 亿元。大力加强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市中级法院、思明法院相继与厦门警备区共建全国首个军地诉调对接机制和“法律维军网”,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和集美法院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福建省第五届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着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 “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 ” 的原则 ,强化全面、全程、全员调解, 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 47.32% 提高到 59.05% 。建立司法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发挥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的作用,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和解及自动履行案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 37.89% 。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力度,确保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及时获得赔偿。深入 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与交通、工商 、卫生、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建立 37 个诉调对接平台,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上述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确认法律效力 7877 个案件。基层法院还设立道路交通法庭或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建立法院、交警、保险公司三方联动机制,“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9183 件,其中调撤率 94.2% ,自动履行率 87.43% 。广泛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团体、其他组织,依法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工作,聘请特邀调解员开展 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 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扎实开展 “ 无讼社区 ” 创建活动。 为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自我修复、愈合的功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中级法院从 2009 年起开展 “ 加强人民调解指导,促进无讼社区建设 ” 活动,总结推广翔安法院小嶝岛 “ 好厝边会所 ” 指导人民调解的经验, 探索以现代“社区”为载体,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无讼”理念,着力 构建以调解为中心的社区纠纷化解机制, 引导社区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和谐共处,形成 司法指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活动开展以来, 全市共 派驻社区法官 116 名,吸收 386 名相关部门、行业人员为社区调解员, 诉前化解纠纷 2300 余件,涌现 出 “ 小嶝无讼岛 ” 、 “ 湖里金山无讼社区 ” 等典型社区。 2011 年 7 月, 省委孙春兰书记对创建活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继续深化推广。市中级法院及时 研究部署, 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模式、功能、定位及目标。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 创建活动纳入了市区两级综治考评范围,实现了全市 “ 一街镇一试点 ” 的目标。 2011 年 9 月,创建活动 在 “ 国际城市论坛 2011 年年会 ” 上获得 “2011 年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 ” 。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建立涉诉信访案件风险评估、约期接谈及院领导带案下访、中层领导轮流接访、执行局长联合接访等制度,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同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2010 年以来全市法院扎实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强化领导包案,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信访人 “ 法度之外、情理之中 ” 的诉求,成功化解进京访 80 件、非进京访 172 件,息访率居全省法院前列,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在省委召开的全省深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信访 16324 人次,比前五年减少 13.06% 。
三、以公正为核心,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创新
建立健全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机制。 全市法院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实行查询咨询、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立案调解等十项功能合一的对外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了 诉讼当事人,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市 “ 青年文明号 ” 和 “ 巾帼文明岗 ” ,并和思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同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实行网上立案审查,聘请大学生担任导诉员, 设立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在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小额民事诉讼案件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五年来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117581 件,占一审案件的 78.17% 。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严格审限预警,着力解决超审限问题。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市法院五年来依法为 6632 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1492.15 万元,为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280 余万元。
不断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审判组织改革, 市中级法院在审判委员会设立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立案二庭,提高了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构建全市法院统一的司法管理系统,强化办案绩效考评。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考核、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议等制度。开展 “ 百万案件评查 ” 活动,全市法院共评查案件 702 件,查出存在问题并进入再审的 7 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五年来审结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294 件、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3 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 29 件,占全部生效判决总数的 0.017% 。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量刑程序,细化盗窃罪等 15 个多发性犯罪罪名的量刑标准,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008 年开展试点以来,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审结案件 9457 件,占同期刑事案件审结数的 83.16% ,当事人服判息诉率 73.25% ,比试点前提高了 4.91 个百分点。
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 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实行评估拍卖与执行工作分离、调查保全与执行实施分离,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司法评估拍卖程序。率先运用信息系统对执行款发放进行管理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被上级法院肯定并推广。积极创新执行方法,实施“预警催告”、“交叉执行”, 开展清理侨房使用权执行案件等“专项执行”, 公开曝光不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探索对股权、注册商标、专利权等财产性权利的变现执行措施。坚持党委的协调领导,完善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制度,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作,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
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五年来全市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 278 名,共参与审理案件 8690 件,思明法院被授予 “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集中开展“司法大走访”,组织法官走访企业、基层组织和当事人,两级法院共开展 19 次 “ 法院开放日 ” 活动,邀请 580 名国内外人士走进法院,征集意见建议 205 条。建立 当事人网上查询案件信息和短信通知立案信息平台,上网公开司法鉴定、拍卖、案件执行信息。建立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 9580 份,办理院长信箱和网上答疑 2167 件次。
四、以公信为目标,不断深化法院自身建设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 。持续 开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先争优 、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公信建设 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深化 “ 三级联创 ” 活动,开展向 詹红荔、张嵘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和谐司法、能动司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五年来举办培训 200 余场,培训干警 6300 余人次,举办法官、书记员等岗位技能竞赛 4 场,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审判实务能力。每年组织精品案件评选和学术研讨,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举办前沿法律讲座,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合办《东南司法评论》,选派优秀法官到高校任兼职教师或出国出境进修, 4 名法官入选全省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 14 名法官被评为全市审判业务专门人才。选派青年干警到立案信访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锻炼,不断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在全省率先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法官到中级法院任职,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努力促进司法廉洁 。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开展评选“廉内助”、征集干警自编廉政格言警句等活动。加强制度建设,统一全市立案保全标准,建立出差办案报告、重大事项报告 等制度, 在 全省率先采用摇珠方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并 建立 候补拍卖制度 ,受到省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与市司法局建立 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联合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实行执业回避。加强廉政监督,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向当事人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开展司法专项检查、信访督查、举报调查等,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加强案件查处,设立录音、信箱、网络、手机短信等举报平台,五年来主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 起 4 人。市中级法院纪检组两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不断夯实 基层基础。 强化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坚持中院领导挂点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从基层法院选调法官到中院挂职锻炼,协助基层法院解决干警编制、职数和两庭建设等实际问题 。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向基层倾斜 。 加强制度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同安法院和集美、思明法院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开展“问计献策,共谋发展”为干警办实事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 加强司法警务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和诉讼当事人的安全。
各位代表,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五年来,市中级法院切实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就执行市人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决定、开展 案件质量评查等 6 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全市法院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邀请视察、观摩庭审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共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人大督办、交办、转办的案件 1315 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市政协转办案件 28 件。
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市区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 许多代表和委员 积极建言献策, 热心参与、帮助、支持 和监督法院工作,让我们深受鼓舞和鞭策。 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法院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创新社会管理、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不高,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司法作风不够严谨,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涉诉信访形势仍然严峻,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功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能力和司法权威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五是随着法律调整范围不断拓展,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法院收案持续在高位运行,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办案难度越来越大,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司法需求的多元性之间出现较大落差,人员编制与审判执行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许多法官长期超负荷办案,健康水平持续下降,法院后勤保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九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新跨越这一战略主题,不断深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市当好 “ 三个排头兵 ” 、打造 “ 五个厦门 ”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主题主线,努力为厦门当好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提供司法保障 。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功能,认真审理好我市在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双向开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金融证券、公司治理、企业改制、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土地征收拆迁、环保等纠纷案件,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活动和行为,依法支持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 。
二、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厦门当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 “ 两抢一盗 ” 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认真审理好教育、医疗、文化、就业、住房、消费、食品卫生等民生案件,妥善处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及民间高息借贷等引发的纠纷案件,落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以案释法,增强公民法制观念,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 “ 无讼社区 ” 创建活动,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推广、深化和提升,扩大“无讼社区”覆盖面。进一步加强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继续拓展诉调对接平台,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依法制裁各类违约失信、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五个厦门 ” 。
三、着力先行先试,努力为厦门当好服务和平统一的排头兵提供司法保障 。 协调指导海沧法院设立 涉台法庭, 实行涉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 。 建立健全涉台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与台办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在台商协会设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聘请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 。 开展涉台刑事案件缓刑 适 用等方面的调研和尝试 。努力探索与台湾地区法官民间组织或法院建立交流机制, 加大涉台审判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 涉台审判水平,更好地为促进两岸交流交往服务。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能力和水平 。 全面实施《厦门法院 “ 十二五 ” 发展规划》,努力创建 “ 公信、和谐、服务、先行 ” 的特区法院。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深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主题轮训和岗位练兵,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考核体系,健全法官绩效考评机制,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不断深化量刑规范化、司法评估拍卖等改革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法院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提高陪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源泉动力。
各位代表,在奋力推进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伟大征程中,人民法院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为我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