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2月14日)
文字来源:市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09 年 2 月 14 日在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 年的主要工作
2008 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法院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54585 件,办结 51138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 41.8 % 和 36.71 % ,收结案数和上升幅度均为历年最多,审限内结案率为 100% ;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7996 件,办结 7291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 22.1% 和 18.8 % 。
一、围绕“三个至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面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考验,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对大法官、大检察官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重要讲话,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在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理论体系、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作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去年,市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法院工作报告,并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要求,及时制定《关于贯彻市委常委会议对法院工作指示精神的意见》、《关于司法求先行,服务保障好特区经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努力从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全市法院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中级法院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梳理汇总出 5 大项 31 条,逐条分解落实办理。就执行市人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决定、 2006 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按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加强代表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督办件办理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开庭,发放征求意见函,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围绕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职责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市委的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 3452 件 5528 人,审结 3337 件 5171 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 431 件,审结 427 件。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杀人、伤害、爆炸、绑架、强奸、抢劫、盗窃、毒品等犯罪案件 2239 件,判处罪犯 3356 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 124 件,判处罪犯 212 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 75 件,判处罪犯 88 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依法对 738 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 1337 名积极改造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促进罪犯改造。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61 件。重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为 373 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员制度,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选派法官深入街镇、企业、学校、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上法制课,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着力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 全市法院发挥司法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依法服务科学发展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 31707 件,标的总额 54.61 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 4470 件,标的总额 24.55 亿元。主动对接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妥善处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积极为重大片区建设、集美大桥、环岛干道和环东海域整治提供司法保障。主动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突出抓好涉及金融、企业经营、房地产等纠纷案件的审理,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稳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多做互利双赢的调解工作,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扶持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共审结借款、买卖、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案件 9714 件。主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重点对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等方面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水平。全年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农村金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农业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纠纷案件 622 件。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审理好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承包、兼并、分立、破产等纠纷案件,共审结 482 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科技创新与进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活动,推进品牌战略实施,审结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 139 件。围绕促进两岸交流合作,进一步打造我市法院涉台审判工作品牌。完善涉台审判机制,积极探索解决涉台案件法律文书送达难、主体资格认定难、事实审查和证据认定难等问题,审结了大陆第一件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笔录案,全年审结涉台案件 122 件。同时依法审理好涉外、涉港澳案件,审结 311 件,优化投资环境。
着力关注和保障民生。 全市法院认真审理好婚姻家庭、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加强思想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共审结 7162 件。如妥善处理了明发集团明发商业广场商品房预售合同、 NEC 东金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案件。依法审结债权债务、物业管理、相邻关系、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纠纷案件 1448 件,促进构建和谐社区和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 2035 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等 4800 余万元。高度重视审理涉及地震、台风等受灾群众生活的纠纷案件,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高效、公正审判。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全年审结涉及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商、环保等行政案件 554 件,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加强疏导和协调,努力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公路规费、环保排污费等非诉执行案件 944 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着力维护法制权威。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14533件,执结 13617 件,执结标的总额 22.06 亿元。在市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支持下,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实行网络查询系统链接,实现了资源共享。我市各商业银行在支行或总行设立统一查询专柜,将当事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体系。建立联动制约机制,认真实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运用媒体曝光、限制融资、限制出境、限制置产等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各区都在社区、村委会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目前,全市共聘用执行联络员 499 名。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款物、执行中止、执行异议等制度,保护当事人权益。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组织开展金融案件和清理侨房等专项执行活动。创新执行方法,推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预警催告”、执行和解、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联合部署,在市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至去年底已执结 1768 件,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围绕公平正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加强司法管理。 建立和完善审判态势分析、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考核等制度,规范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议制度,健全法官业绩考核体系,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市中级法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五庭,专门审理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在执行局实施处内设执行实施组和调查保全组,实行对执行权的制约。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 88.54% 。思明区法院运用速裁机制,去年共快速调解小额民事诉讼案件 2430 件。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优化审判委员会结构,市中级法院在审委会内设立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监督和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司法尺度统一。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41 件、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9 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 20 件,占全年生效判决总数的 0.056 % 。
强化司法调解。 全市法院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完善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机制,将调解广泛适用于民商事审判、刑事自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贯穿于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全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依法妥善处理了劳动争议、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商品房买卖等群体性案件 310 件。一年来,全市法院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占 54.23 % ,同比上升 3.39% ;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占 21.22 % ,执行案件自动履行与执行和解率达 33.22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占 35.67 % 。
注重司法便民。 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审查、预约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推行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湖里区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和网上咨询答疑,保护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实施司法救助,为 1016 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 310.71 万元。积极推行执行救助制度,为 292 名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执行救助金 84..84 万元。
促进司法和谐。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形势分析、信访流程管理和涉诉信访协调处理机制。探索解决涉诉信访的新方法,实行院长接待日接访、院领导带案下访、每日中层领导轮流接访、两级法院联合接访等方式,疏导当事人息诉息访。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 1687 人次,处理群众来信 1218件。认真抓好集中开展涉诉重信重访大清理专项工作,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梳理、分工,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工作责任制,强化下访约谈、督查督导、责任倒查等制度,确保上级重点交办重信重访案件息诉息访和有效稳控。没有发生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进京非正常访。
扩大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坚持司法工作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和方式。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 1495 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选派两级法院法官组成法律实务宣讲团深入基层,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培训。采取特邀调解员、委托基层组织调解、邀请群众协助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同安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四个基层试点单位之一。集美区法院与区工会、劳动部门建立信息交流、重大纠纷预警、纠纷处理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纠纷。翔安区法院大嶝人民法庭牵头设立小嶝社区好厝边会所,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小嶝社区民事纠纷诉前和解率达 95% ,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
四、围绕提高素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全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素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先后有 29 个集体、 37 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同安区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思明区法院法官张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查找队伍司法理念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统一司法思想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开展司法大检查,从理想信念、法治意识、群众观念、作风纪律、司法水平等方面进行“五查五看”,并重点对案件质量、庭审作风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邀请廉政监督员旁听开庭,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通过教育活动,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司法为民意识,为做好法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围绕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国情、市情教育,邀请民俗专家举办讲座,推行青年法官到立案信访等部门轮岗、到农村挂职锻炼制度,使青年法官贴近群众、贴近基层,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 147 名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培训。市中级法院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 10 期,培训 1129 人次。组织开展审判技能竞赛,开展评选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等活动,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调解案件、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的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 — 2012 年工作规划》和市委的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建立和健全重要事项报告、出差办案报告、办案监督卡和法院基建工程廉洁管理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渠道和信访举报信的处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和谐、健康的法院文化氛围。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市中级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落实基层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化创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活动,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窗口”,集美区法院灌口人民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法庭。协助基层法院解决编制、职数、干部职级和两庭建设等实际问题,向基层倾斜基础建设保障经费。加强基层法官的挂职锻炼工作,选调业务骨干到市中级法院挂职锻炼,提高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海沧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单位。在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物质装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区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法官宗旨意识淡薄,司法能力不强,执法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二是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与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压力较大。三是司法理念、审判力量、工作机制、基层基础工作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繁重的司法任务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9 年工作意见
2009 年是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也是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要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找准人民法院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要更加注重推动发展,牢牢把握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妥善审理好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民商事案件;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农审判工作;进一步抓好涉台、涉外、涉港澳、知识产权等特色审判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民事、行政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市委的领导下,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各类犯罪活动,推进平安厦门建设。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把实现案结事了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注重运用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处理长效工作机制,促使息诉息访。
二、始终坚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实现公平正义。 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围绕优化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等重点内容,认真落实法院改革各项措施。要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要求,深化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依法保障并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加强司法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建立案件发回重审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法官业绩评价机制,提高审判绩效。
三、始终坚持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继续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继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继续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法官遴选、交流和培训制度,培养法官善于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继续狠抓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紧紧盯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预防腐败的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司法廉洁。
四、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全市法院工作整体发展。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发挥基层法院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和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队伍教育、业务培训活动,完善两级法院之间法官挂职锻炼制度。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完善基层司法保障机制,推进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本次大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服务保障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