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聪聪
近年来,因现代社会人们对精神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疗愈经济”这一新兴领域应运而生并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但随着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行业管理标准尚不完善,出现了不少商家以“疗愈”之名行欺诈之实,笔者分析相关案例,发现主要存在以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乱象:
一是培训授课炮制概念“设骗局”。疗愈服务大多从参与者的心理层面切入,并通过授课培训等方式向参与者灌输思想观念,达到对参与者心理慰藉的效果,但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部分疗愈机构套用心理学、哲学概念,编造虚假的疗愈理论,并通过催眠、洗脑等强制灌输教义的方式,对学员实施精神上的操纵与控制并获取利益。更有甚者通过精神控制让学员“拉人头”帮助敛财,构成“精神传销”。
二是产品服务虚高收费“割韭菜”。在当下疗愈市场,消费者意在追求情绪或精神上的抚慰,但相关产品或服务所提供的情绪价值难以量化,缺乏质量评价标准和定价规范,导致部分商家打着“疗愈”的幌子,推销高价甚至天价服务或产品,让不少消费者踩坑。普通商品如颂钵、水晶、铜锣等一旦被包装以“疗愈”之名,皆“身价”暴涨,并且在以“疗愈”概念炒作高价的定价模式下,消费者往往难以举证价不符实。
三是广告宣传伪造功效“搞混淆”。当下疗愈产业暂缺乏市场准入标准和评价体系,同时发展过程中也与美容、健身、教育等各个行业深度融合,宣传的范围逐渐由心理治愈扩张至身体治疗,部分疗愈机构在宣传过程中为吸引消费者逐渐出现夸大疗效、“擦边”医疗的情况。心理疗愈仅针对消费者的精神层面,若以疾病治疗夸大宣传不仅违反广告法,还可能耽误消费者病情,造成更大损失。
针对上述经营乱象,笔者建议:
建立完善资格认证机制,设置行业准入标准。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明确疗愈服务和产品的定义、范围,制定并严格实施行业准入标准,防止不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市场,避免因门槛过低,造成服务质量良莠不齐。
加强经营者自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疗愈机构和从业者的行为。引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从业者进行信用评价并公开,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大宣传教育,引导正确消费。向消费者普及心理健康和疗愈知识,并要求从业者在开展疗愈服务时严格履行提示说明义务,避免误解。
| 来源:人民法院报 |